10.3969/j.issn.1672-8580.2003.02.018
民法与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民法本身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法的性质在程序上的必然反映,但由于我国司法公正的缺失造成了民法功能的部分丧失,不利于创设的一个有序的市民社会,因此我们应通过对民法的法典化,以期实现其与司法公正的良性互动,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最终确立.
民法性质、司法公正、民法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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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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