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8580.2002.01.002
《律师法》立法不足之我见
一个国家的律师法律制度不仅是其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础,而且是其市场经济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我国1996年颁布施行的<律师法>,是基于<律师暂行条例>之上的新中国第一部较为系统的律师立法,它对我国法治、经济以及律师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律师社会服务功能的日益增强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进步,现行<律师法>已暴露出一些问题,研究其立法不足并尽快加以修改完善,对于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律师法、立法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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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5(中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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