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1833.2019.01.005
中美鱼类产品限量标准对比分析
为完善鱼类产品标准体系适用范围,促进鱼类产品贸易,文章对比和分析了中美两国鱼类产品的渔药残留、污染物、微生物及食品添加剂有关规定和残留限量标准,发现了中美两国在这些方面的差异.1)渔药残留方面:中国的渔药种类多于美国,残留限量要求严于美国,但在规定的针对性上不如美国;2)污染物方面:中国污染物指标划分的较细致,限量值要求相对合理;3)微生物方面:限量种类差别较大,美国注重生产过程控制中出现的微生物,因此规定的指标较多;4)食品添加剂方面:两国定义的食品添加剂范畴、分类、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均有所不同,美国食品添加剂指标涵盖范围更广、数量更多.基于此,提出如下建议:加强中国渔药残留指标的针对性,加快微生物限量与国际接轨的步伐,适当放宽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强调中国应重视鱼类标准基础研究和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大国际标准跟踪与预警力度,为完善中国的鱼类产品标准体系提供翔实的依据.
鱼类产品、限量标准、中国、美国、对比分析、渔药残留、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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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水产、渔业)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项资金CARS-50;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2018GH06
2019-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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