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9187.2004.03.020
古代中国和罗马诉讼制度比较与律师制度的产生
律师制度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作为一种法律现象,其产生不是随着国家与法的出现而出现的,古罗马很早就有了律师萌芽,而在古代中国,却始终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商品经济、民主政治、个人权利的追求、对抗式的诉讼等等都是律师制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本文区别古代中国讼师和律师概念,比较古代中国和古罗马社会的诉讼制度,分析律师制度产生的原因.
诉讼制度、律师制度、古代中国、古罗马、比较
D916.5(法学各部门)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