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955.2015.03.018
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软法作用
软法兴起的源头在于公域之治的模式转变.乡村治理与软法治理具有高度契合性.现代村规民约具备了软法的核心属性.村规民约具有规范村民行为、助推乡村社会民主法治建设及推进农村纠纷化解等作用.村规民约软法效力实现路径是:一是提高村规民约在制订过程中的正当性;二是强化契约精神,实现惩罚机制的合法化;三是增强村规民约在实施过程中的透明性;四是建立良性的舆论与评价机制;五是优化共同体环境,实现价值的内化.
村规民约、乡村治理、软法
D693(政治制度史)
四川省农村社区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冲突与整合:农村社区治理中的村规民约与国家法的调适》项目编号SQZL2015C05的阶段目标成果
2015-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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