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法规要义实现绿色发展
明确基本概念
养殖场和养殖小区
《畜牧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九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畜牧业发展状况制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意即达到省级人民政府设定规模以上的养殖场所在法律上才具有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的身份.《条例》中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提出了相应的环保管理要求,例如履行环评手续(第十二条)、配备相应的设施(第十三条)等.换句话说,达不到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的养殖场所,是不承担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需要承担的法定义务的,当然,也不在相应的禁止之列,如《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建设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区域.
法规、要义、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场、主管部门、防治条例、政府、省级、人民、国务院、区域畜牧业、养殖污染、基本概念、环境保护、管理要求、法定义务、发展状况、场所、标准、备案
F32;S81
2017-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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