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婴幼儿辅助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健康检查
”本刊辑”国家食药监总局2017年2月发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36 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36 月龄婴幼儿及37~60 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
国家、婴幼儿、辅助食品、加工人员、营养补充品、审查细则、食品生产、罐装、谷类、儿童
TS2;R19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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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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