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之法益厘定及其司法展开——以个人信息数量认定为视角
准确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技术难题,由于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规模大、流动次数多,导致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性、重复性和无效性等问题成为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作为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情节严重程度的因素之一,使得抽象法益得以具象体现.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并不必然等于公民数量,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将公民个人信息流动安全确定为其法益,而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规模则力证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属于公共法益.
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规模、法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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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4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AFX012
2022-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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