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辅助人的执业定位与诉讼规则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专家辅助人一职有助于增强当事人的质证能力,帮助法官解决专门性问题.然而,由于专家辅助人可能存在的倾向性与角色定位的中立性存在偏差,削弱了专家辅助人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借助平衡法理论,明确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地位,并辅之以相应的资质条件、出庭程序和责任体系,有望解决专家辅助人的角色偏差问题.
专家辅助人、执业定位、角色偏差、平衡法、诉讼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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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04(中国法律)
科技部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环境和食药侵权领域损害分析模型与评估技术研究”;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监察调查中电子数据取证程序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刑事初查电子数据取证程序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国家毒品问题治理研究中心2019年度研究项目“以毒品检测为视角的我国新型毒品防控体系构建”;DR2019 Y005;阶段性研究成果
202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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