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警察角色变革
"互联网+警务"改变了传统警务模式,使得警察角色逐渐从基于自身职责行使权力的管理者变为基于社会需求行使权力的治理者.对于刑事司法型警务,互联网大数据的发展让警察介入犯罪活动的时机得以提前,从侦查者变为预防者.对于以事后裁处为主的行政执法型警务,互联网警务增强了公众协助行政案件调查的效果,使警察角色由执行者变为主持者.对于以事前监管为主的行政执法型警务,互联网时代促使行政执法的面向从行政机关转向公民,使警察从管控者迈向服务者角色.网络平台让公共服务型警务的实现有了更多方式,警察的角色也可以从直接提供服务转变为以监督为主.
"互联网+警务"、刑事司法型警务、行政执法型警务、公共服务型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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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5.31(国家理论)
2018-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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