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假说论
侦查假说是根据案侦线索等材料,对案件事实要素所作的试探性说明,是对嫌疑人和案情具有倾向性的解释.其证明的对象、时间、过程等,都区别于科学假说.假说证伪,对证实意义重大.侦查假说内容受案件要素制约,有底层、中层、高层的构建体系,是开放与封闭的统一.假说的萌发,从疑点开始,产生初步假设和中心假设.假设类型有归纳、类比和回溯等.假说推演,主要运用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穷尽的和相对穷尽的假说体系,可用推演筛选.假说的评价和取舍,有相关性、可验证性、协调一致、解释力、预测力、简单性等标准.假说的验证,有确证和否证;既不能确证,也不能否证,形成疑案.探讨疑案假说和诉讼假说的验证等.
侦查假说、体系结构、推理类型、验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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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2014-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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