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的防卫过当探析
刑法第20条第2款关于防卫过当的规定,带有浓厚的客观结果主义归罪的色彩.防卫过当可构成犯罪,除具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的客观的要件外,还应当具备主观的要件.当缺乏主观的要件时,防卫过当是不能定罪处罚的.因此,防卫过当应有可罚性的和无刑事责任的之分.之所以存在无责的防卫过当,是因为可以借鉴期待可能性原则以判断行为无罪过,或者主体要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求,以认定其不构成犯罪.通过对无责的防卫过当的认识与理解,刑法应当作出必要的完善.
防卫过当、刑事责任、主观的要件、期待可能性、主体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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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04(中国法律)
2010-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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