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游离常态的罪过形态:混合罪过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2140.2002.01.011

试论游离常态的罪过形态:混合罪过

引用
现实中,有些罪过存在形态并不完全与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所"应有"的犯罪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态度相一致,有时这些罪过会游离于传统意义故意犯罪必有故意或过失犯罪必有犯罪过失这种罪过存在常态之上,而以混合罪过这种异态存在或呈现.国内研究混合罪过经历了探索、创新阶段.混合罪过有四层含义,三大类型,特殊混合罪过有其构造和特点,在本质上仍属于一个罪过,区分确定罪过的不同形态是十分必要的,有助于我们确定犯罪行为人责任的大小.

混合罪过、刑事责任、主观罪过、类型、故意、过失

18

D914.04(法学各部门)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6-63,6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公安大学学报

1672-2140

11-4976/C

18

2002,18(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