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21.06.017
美国数据犯罪的刑法规制:争议及其启示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导致各国数据犯罪的技术识别与刑法规制日益困难,如何实现不同场景中"技术性"解释和"规范性"解释的深度融合,成为当前各国数据犯罪亟需解决的司法难题.梳理近年来美国数据犯罪的司法实践,可发现其入罪的关键在于"授权"的判断.对此,美国法院主要依据联邦《电脑诈欺和滥用法》和各州法律进行解释,并在实践中形成了违反合同协议、违反代理义务、违反技术安全措施和违背事后撤销机制等不同主客观判断标准.上述司法实践启示我国对数据犯罪的入罪进行场景化分析,摒弃主观入罪标准而采取客观入罪标准,将违反合同协议的数据侵害行为出罪,同时将突破技术安全措施和违背事后撤销机制的数据侵害行为入罪.
数据犯罪;数据合同;授权判断;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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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19SFB2001
2022-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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