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19.02.005
道德的功用与以德治国
在证成德治的重要性时,德治论者往往诉诸建立在道德与法律多重比较基础上的道德的功用.但这一思路把复杂的问题简化了,没有充分意识到诉求的前提与达致的结论之间的巨大鸿沟.从总体上来说,这一证成思路面临着一些一般性的问题,诸如怎样从事实判断通达价值判断、如何解释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如何证成国家介入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如何厘清国家的权限等.当我们具体考察德治论者在证成德治时诉求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时,也清楚地发现,这些关系要么根本与证成德治无关,要么与证成德治仍有很远的距离,有些关系则进一步说明了推进法治的重要性.这就意味着,在证成德治时,德治论者要么完全舍弃这一思路,要么能很好地应对这一思路面临的诸多问题.
德治、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道德的功用、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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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度“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52
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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