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19.02.001
中国环境法法典化的证成与构想
环境法法典化已渐成世界各国环境法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且呈现出多样性和灵活性的模式.我国已制定和颁布了大量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其相互之间多有交叉、重叠与矛盾,生态文明建设迫切需要系统化、严密化的环境法律规范体系保障.环境立法的数量、环境法律人才的储备以及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为环境法典编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他部门法法典化和国外环境法典编纂的经验也为我国环境法法典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环境法法典化的模式和路径选择上,可以从我国国情出发,选择较为实用、便于执行和遵守的法典模式,并采取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路径.环境法典的框架内容应在符合我国环境法律规范对象的基础上,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保护等主要方面,囊括法律责任规范和程序性规范,同时避免一味追求大而全的法典内容和过于烦琐细致的规定.
环境法、法典化、适度性、总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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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2019-04-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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