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420.2018.05.011
美德、社会繁荣与企业社会责任——反思美德论的企业社会责任观
美德论者基于目的论和以美德为中心这两个承诺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合理性进行辩护,强调企业的目的是促进社会繁荣,而不是谋取利润;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当坚持以美德为中心,而不是以功利主义或者义务论的规则为中心.美德论者对企业实践的复杂性、美德的稳定性以及内驱力的考虑使得其企业社会责任观点具有合理性,但是,美德论者对美德的独立性以及多元性的坚持又使得其无法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充分辩护.
企业社会责任、社会繁荣、美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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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诚信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15ZDA038
2018-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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