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改变处境的功能区分权力的不同类型
权力是权力持有者改变其他人处境的能力。从权力改变人的处境的角度看,依其功能不同,可以把权力分为“实践性权力”、“规范性权力”与“制度性权力”三种类型。实践性权力是改变他人实践处境的能力,其行使既可以采取强制性的也可以采取非强制性(比如交易)的形式;规范性权力是改变他人规范处境的能力,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加予他人应为的权力,这种权力又被称为规范性的话语权,与其相对的是工具性的话语权;制度性权力是改变他人制度处境的能力,表现为决定权,并具有决策权与裁决权两种不同的形式。当前,在决定权受到严格制度限制的前提下,争夺和运用话语权成了人们改变自己与他人制度处境的重要方式。
权力、处境、话语权、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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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H03
2016-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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