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作为权利的道德基础
在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惨痛教训后,人人平等享有尊严的理念已经被视为法律体系的最高价值,成为现代文明的共识.尊严与权利的关系问题也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从根本上说,尊严与普遍权利是同根同源的关系,二者都离不开理性.然而,尊严依然可以成为权利的道德基础.这是因为,与权利相比,尊严概念具有优先性.尊严作为人人生而具有的内在价值,首先是一个道德概念,具有道德规范性,因而能够充当权利之合理性的依据.换言之,道德性通过尊严概念进入权利理论中,进而成为权利的价值基础.人人享有的普遍权利是人人享有尊严的具体体现,尊重权利就是在尊重人的尊严.
尊严、价值、理性、权利、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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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G4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伦理学视域下的人的尊严问题研究”13YJC720034;第53批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伦理学视域下的人的尊严问题研究”2013M530798;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学研究的实证方法探索”09BZX05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伦理学视域下基于生物电信号构建典型道德心理模型的可能性探索”11XJC720001
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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