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
两汉时期,在男性尊长存在的情况下,女性、卑幼均可充当户主.孙吴基本上承袭汉制,但女性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魏晋时期,户主资格趋于严格,责任能力较强的男性尊长成为户主的首要人选.到唐代,户主一律由男性尊长充任,只有户内没有男性时,女性方可充当户主.汉唐户主人选的变迁取决于户主对政府所负经济义务的强弱,是汉唐赋税制度变化的结果,与儒家强调的伦理道德无关.
汉唐、户主、资格、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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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 ;C92
本文的研究得到中国人民大学"985工程"新时期项目经费的资助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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