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的公众主观评价模式:有效,抑或无效?——关于公众主观评价效度争议的述评
在政府绩效评估实践中,存在着两种基本模式:一是重视成本效益分析和量化数据的客观测量模式,二是强调满意度等软指标的公众主观评价模式.伴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公众主观评价政府绩效的模式越来越受到推崇.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斯蒂帕克为代表的学者掀起了一场关于公众主观评价效度的争论,他们通过精细化的研究对该命题进行了检验,并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质疑者认为,公众经常受到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并不能够准确知觉公共服务的实际绩效,因而不能简单地采用公众主观评价的结果.支持者则认为,公众拥有知觉公共服务绩效的能力,可以运用公众主观评价的结界对特定公共服务项目的绩效进行评价,进而对公共服务机构总体绩效作出评价.
政府绩效评估、公众主观评价、客观绩效测量、效度检验
24
G64;G6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府绩效评估与公众参与研究"10BGL07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研究"06JJD630021;中山大学三期"211工程"行政改革与政府治理研究项目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