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化建构中的循环经济立法
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它渗透于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多个领域,涉及资源、能源、废物管理与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包括减少投入、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废物合理处理等方式.循环经济是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载体和途径,关于它的立法已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循环经济立法出台后,需要对《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适时修改,以解决现有法律之间的交叉和重复问题.我国应当建立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循环经济立法、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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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F062.2(经济法、财政法)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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