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责任的负责和免责条件--评当代西方两种道德责任归因理论
在对行为当事人的"作为"或"懈怠"做道德责任评价的时候,应当既考虑到其在身体动作方面的能与否,又考虑到其在心智认识方面的能与否;既考虑到其行为的近因性因果关系控制,又考虑到其行为的远因性因果关系控制.以此观之,在当代西方分别以哈里·弗兰克福特和约翰·马丁·费舍尔等人为代表的两种道德责任归因理论中,后者虽然正确地认识和指出了前者的不足,但其对"懈怠"的道德责任负责条件的理解失之偏窄,而对"懈怠"的道德责任免责条件的理解则失之过宽.
道德责任、负责和免责条件、道德归因理论
19
B82-62(伦理学(道德哲学))
浙江雀社科规划项目NM052X02;浙江财经学院重大课题YJZ0416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