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生态安全的法制保障
我国生态安全指国家生存和发展所需的生态环境处于不受或少受破坏与威胁的状态.西部开发应当是在生态安全基础上的开发;西部生态安全法制建设既要着眼于西部地区的特殊情况,又要与全国的生态环境法制工作结合起来考虑.西部环境立法完善、基本制度健全、执法保障、环保法制意识增强等系列环节要合理兼顾、突出重点.
西部、生态安全、法治
16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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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生态安全、法治
16
DF468(经济法、财政法)
201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8-10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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