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民商法的摇篮——西欧中世纪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
城市法、商法与海商法是伴随中世纪城市兴起,商业和海上发展而形成的三支特殊法律体系,体现了新的经济关系与阶级关系的要求,是近代资本主义民商法的重要渊源.城市法是一种地域性很强的特别法,以特许状、行会章程和城市权力机关立法为主要法源,15世纪后,随主权国家的逐渐形成失去独立的存在条件而融入其他法律之中.商法与海商法是具有国际法性质的法律,以商事习惯和判例为主要法源,经历了从共同商法到国家商法的发展历程.
城市法、特许状、行会章程
14
D909.9(法的理论(法学))
2014-12-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7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