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
人类中心论认为,人只对人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人对环境的义务只是对人的一种间接义务.这种观点遇到了非人类中心论的挑战.应该承认,作为一种环境伦理学理论,人类中心论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充分的.它为人们保护环境的行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但不是唯一的理由.只有当人们也同时把保护环境理解为人的“自我完善”的一个内在要素、并承认自然存在物的道德地位的时候,自然环境才能从价值的“根”上得到保护.
人类中心论、非人类中心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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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2;B01
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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