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改革利益主体 推进职工持股
由于无法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独资公司不应作为国企改革的目标模式,而应向多元所有制改造.单纯构造多元所有制的传统股份制无法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不能给国企改革与发展注入持久有效的动力.借鉴农村改革的经验,国企改革也应积极培育改革的利益主体,应以构造职工参与的多元所有制为方向,推行职工持股.在国内目前职工持股的四种做法中,组建具有独立社团法人地位的职工持股会较为适宜.职工持股不仅在微观上有利于国企建立有效率的经营机制,在宏观上也会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利益主体、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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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G40
2014-12-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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