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471/j.cnki.11-2822/c.2019.10.008
论企业民主管理的正当性基础
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正当性基础问题并未解决.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长期以来理论和实践更多是从公有制出发论证民主管理的正当性,但以所有权为基础的理论会导致直接否定非公企业的民主管理,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制度现象.梳理历史,还存在民主理论、人力资本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所有权附有社会义务的思想、现代企业管理与制度的需要等对民主管理制度进行正当化的理论.上述理论中最终可以对我国企业民主管理进行正当性说明的主要有两种:所有权负有社会义务的思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要真正落实企业民主管理制度,除了上述质的正当性之外,还应通过制度设计在量的方面协调企业民主管理与企业经营自由等利益.
民主管理、正当性、所有权负有社会义务、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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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北京法院劳动法庭的设置及劳动审判程序的完善”项目编号16FXB016
2019-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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