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终极所有权问题研究——正当性基础的理论阐释
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地方各级工会资产享有终极所有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正当性的基础.该正当性基础源于工会社团的自治、工会组织的建构及其目的实现之必须,源于所有权负担的社会义务及权利不得滥用的民法原理,并基于工会资产的集约化经管之需要.当前我国地方各级工会资产流失严重的现实问题也为终极所有权的确立和适用提出了强烈吁求.全总终极所有权并不改变物权的归属,而仅仅是对各级工会资产的监管、约束、保护和服务,其目的在于保护工会资产,助力其保值增值,确立各级工会独立之法律地位并实现其职能与目的.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级工会资产、终极所有权
F06;G64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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