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资冲突事件不适用刑罚手段处理——从郑州出租车罢运发起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谈起
针对出租车罢运事件,相关地方政府处理手段不同,有积极对待的,也有动用刑罚手段处理的.本文从劳动关系的本质、集体行动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以及犯罪的基本特征等角度进行论证,认为在处理集体劳资冲突事件中应慎用甚至不用刑罚手段进行解决.
出租车罢运、经济利益关系、集体行动、犯罪
TP3;G64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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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罢运、经济利益关系、集体行动、犯罪
TP3;G64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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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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