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立法建议
<劳动合同法(草案)>对我国已有的试用期规定作了修改,规定以岗位性质确定试用期,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将使试用期的确定更加困难,且不具有可操作性.以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并在整体上缩短试用期限,应是试用期制度改革的方向.
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立法
D92;F2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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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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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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