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职工须合法
@@ 案例一陈某是某热电厂的司机,1999年10月27日,陈某驾车将本厂生产的原材料准备运到废品收购站去卖,在出厂大门时,被执勤的人员当场抓获,因当时工厂正在安装组合机组而没有对其及时处罚.2000年5月10日,该热电厂以陈某盗窃生产原料为由,通过职工大会将其开除,陈某认为虽然盗窃事实存在,但是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多,超过了处罚期,厂方无权开除他,为此,陈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处分、热电厂、仲裁委员会、事实存在、生产原料、劳动争议、及时处罚、盗窃、原材料、收购站、组合、职工、执勤、司机、申诉、人员、驾车、机组、工厂、废品
G64;G44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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