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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92年10月钟先生调入某公司,被公司领导安排在其下属的一酒家工作.93年2月,该酒家解散,人员未进行安置.数年来,钟先生多次要求公司予以安置,始终未果.99年10月12日,钟先生在本市某报上发现一通告,自己已被列入自动离职人员范围,如不在该通告30日内办理转档手续,该公司不再予以留存档案,后果自负.钟先生当即与公司协商,没有结论,只得上诉至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通告、仲裁委员会、离职人员、劳动争议、安置、协商、上诉、留存、领导、档案、案例

D9 ;TP3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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