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环境多元共治体系中的制衡逻辑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2062/cpre.20200125

论中国环境多元共治体系中的制衡逻辑

引用
中国的环境治理模式历经了"政府单一管制"与"政府监管辅以公众参与"两个阶段,目前正走向"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新阶段.在当下中国的环境治理实践中,已呈现出若干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共治之端倪.中国学者普遍认为,构建环境多元共治体系的关键在于政府、企业、公众三类共治主体应当在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展开合作,即在政府、企业、公众三者之间构建一个"配合与协作"机制.但本文认为:①政府、企业、公众三类共治主体自身均存在客观不足型和主观过当型两种原生缺陷,客观不足型原生缺陷包括政府的监管能力不足、企业的履责能力不足和公众的参与能力不足,主观过当型原生缺陷则包括政府的监管力度失范、企业的逐利本性难遏和公众的无序参与凸显.②政府、企业、公众三者的客观不足型原生缺陷可以通过"配合与协作"机制得以解决,但对于三者的主观过当型原生缺陷,"配合与协作"机制则显得相对无力,因而需要另行构建一个可以应对三者主观过当型原生缺陷的新机制.故本文建议:①未来中国应当在维持"配合与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政府、企业、公众三类共治主体之间的制约关系,另而构建一个可以应对三者主观过当型原生缺陷的"限制与制衡"机制.②通过"配合与协作"机制与"限制与制衡"机制的双轨并行,规避三类共治主体的治理行为失范风险,确保中国环境多元共治体系稳定运行.

环境治理、多元共治、共治主体、原生缺陷、制衡机制

30

D922.68(中国法律)

2020-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6-1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1002-2104

37-1196/N

30

2020,3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