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革命的法律表达:以《电力法》修改为视角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12062/cpre.20180713

中国能源革命的法律表达:以《电力法》修改为视角

引用
能源开发、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内在张力,使新一轮能源革命蓄势待发.《电力法》作为电力建设、生产、输送和使用的基础性法律,其系统性修改有望成为撬动此次能源革命的“阿基米德支点”.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电力市场可以分为垄断、购买代理、批发竞争和零售竞争四种运行模式.我国现行《电力法》确立的电力市场属于第二阶段的购买代理模式,而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电力市场实践挣脱法律的束缚,迈入到第三阶段的批发竞争模式.唯有对《电力法》进行修改才能契合“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法治要求.能源革命背景下的《电力法》应当以电力效率与环境保护作为其修改的核心功能取向,前者对应电力监管中的经济性监管,旨在借助竞争性市场的培育来保障中国能源“量”上的安全;后者对应电力监管中的社会性监管,旨在通过环保型电力的打造来保障中国能源“质”上的安全.《电力法》可以从体例结构调整、立法目的重塑和具体制度建构三个方面,将此次电力革命的核心功能取向予以整合、嵌套和消纳.具体而言,培育竞争性市场需要拆分电力产业的非自然垄断业务,并开展电价市场化改革和落实能源普遍服务义务;打造环保型电力需要完善电力发展规划环评制度,同时辅之以清洁能源优先并网和使用制度,并建立清洁能源补贴的适时退出机制;终端用户的参与是此次能源革命的重要内容,应当建立公众参与电力产业自由化与清洁能源开发使用的体制机制;最后,对于《电力法》中与功能取向无关且与其他部门法交叉或冲突的条款,应当予以删除.

能源革命、《电力法》、电力体制改革、能源普遍服务、清洁能源

29

D922.67(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设研究”14ZDC029;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能源革命的立法表达:以《电力法》修改为切入”批准号:CLS2017D159

2019-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8-12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1002-2104

37-1196/N

29

2019,2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