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农户评价、原因分析与改进建议
通过在河北省衡水市的实地调研,从农户评价、原因分析、改进建议三个方面对5大类22项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进行了研究.农户评价结果表明:农户比较清楚水利工程建设、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技术这三类措施,比较不清楚农业水权水价改革、服务体系建设这两类措施;农户对水利工程建设、种植结构调整这两类措施的评价为较好,对农艺节水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这两类措施的评价为一般,对农业水权水价改革这类措施的评价为较差.原因分析结果表明:与农业生产的相关性越直接紧密,农户越清楚该治理措施,节水机制越直接明确、农户参与动机越强,农户对该治理措施的评价越好.因此,在制定地下水超采治理指施对,应当设计直接且明确的节水机制,充分考虑农民的参与动机和保障农民的利益,以及加大对与农业生产相关性弱的治理措施的宣传.改进地下水超采治理,需要遵循综合施策的思想,采取分类改进的策略,改进建议如下:①需要加强水利设施的维修和管护,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护的情形,需要综合考虑引水指标、蓄水能力、季节性、恢复渠灌面积等因素来评估水利工程建设来来的压采潜力.②应当基于水资源承载力评估耕地休耕的潜力和规模,在现阶段粮食相对充裕的背景下,建议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进一步扩大体耕规模,完善补偿机制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③需要反思和调整现有的农业水权水价政策,在中国特定国情条件下,不提倡农业用水确权过细,不提倡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农业水价发挥作用面临较多障碍,应当先期解决农业用水计量困难、农业水费征缴困难两大基础性难题.④应当改变农户对减少灌溉的减产预期,引导农户科学、适量灌溉,同时增加农户迫切需求的技术服务的供给.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户评价、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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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1(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京津冀水资源安全保障技术研发集成与示范应用”2016YFC0401400-08;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水权市场制度体系研究”15ZDB16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农村集体行动机制与公共事务治理:以灌溉管理为例”7157315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地下水漏斗区耕地休耕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2016M600072
2018-11-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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