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5.01.016
农地整理的委托代理关系研究
农地整理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率,是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但我国的农地整理效率亟待提高.在农地整理项目实施中,村组干部是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共同代理人.本文运用共同代理模型从理论上进行推演,认为在委托人利益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委托代理双方利益达到次优均衡;而当委托人利益目标发生背离时,共同代理人的行为出现偏差,农地整理项目的效率降低.并通过多元定序变量回归分析,基于湖北省调查数据证明该理论推导.研究结果显示,影响农民评价农地整理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是农民身份、项目的规划设计与施工质量、农民的农地整理参与程度及对地方政府的信任程度.研究结果说明,地方政府与农民在农地整理中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属于异质的委托人,且两者地位悬殊,地方政府属于强势委托人,而农民则是弱势委托人.作为共同代理人的村组干部在利益抉择中会选择与强势的地方政府合作,并进行利益合谋,最终导致农地整理工程质量低下.研究结论如下:①打破现有农地整理中的共同代理关系,促使地方政府转变职能,强化其代理服务意识,与农民组成利益一致的同质委托人,避免共同代理人与强势委托人的利益共谋,从而提高委托代理效率.②构建完善的农民参与体系,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并将农民的有效参与作为农地整理后评价的重要指标,促进地方政府履行应有职责.③建立健全农地整理项目的社会监督制度,尤其是强化项目区农民的社会监督力量,有利于显化代理人投入和行为,减少道德风险,提高农地整理效率.
农地整理、地方政府、村干部、委托代理、共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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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1.24(农业经济理论)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015-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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