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1.03.021
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自治组织及品牌授权研究
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实现,需要有效的制度保证.目前,主流的观点是支持政府管制.但是,本文从一个实例出发,证明了由自治组织内部成员间相互监督而形成的剔出机制,不仅使得违规成本最大化,而且剔出违规成员增加了其他成员的监督收益,所以有效地增强了监督效用.从而使得独立的自治组织内部监督成本低于政府的规制成本.同时本文阐明了在剔出机制下,自治组织对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性以及最优规模边界问题.自治组织的规模只有小于该最优规模边界值时,成员间的相互监督机制才能有效;当自治组织的成员数大于该边界时,可先建立规模较小的组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构建较大的组织,最终形成网络结构.同时,本文进一步证明了在自然资源量一定的情况下,自治组织可通过品牌授权带来非资源量的增值,这对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尤其重要.在此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对我国现实的自治组织或自治协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自治组织、品牌授权、剔出机制、监督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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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2(经济学分支科学)
2011-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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