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10.07.012
区域生态补偿的理论与实践需求及其制度障碍
在"空间管制"和"功能区划"的管理模式下,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外部作用"或"外部性"非常明显,如果获益者不补偿,区域协调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面对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这个科学命题和重大实践,生态补偿还要同时解决人地关系中的区域关系,这就是区域生态补偿问题.区域生态补偿是从"区域关系"的角度来研究和操作生态补偿,关注于区域主体,关注于区域尺度上的"生态-经济"过程和资源环境问题,并通过相应的区域政策手段来解决这些问题,是整个生态补偿尺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区域生态朴偿,区域制度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强势的地方政府和异常活跃的地方经济,及其形成的"行政经济区域",以及激烈的区域竞争和区域发展差距问题,一同成为当前我国区域制度的核心特征.在这样的区域制度背景下,如何落实区域主体的补偿责任,形成区域间承担责任的机制,就成为区域生态补偿的焦点和难点所在.
区域生态补偿、区域制度、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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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2(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10-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