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07.05.026
论建立和完善国家自然遗产管理制度
自然遗产的公共产权属性,决定了自然遗产保护的政府主导.对公共物品的过度损坏将导致国家财产的流失和公众利益的损害,同时考虑到自然遗产的环境与资源属性,加强对自然遗产的国家保护不仅符合政府对公物积极保护的政治责任要求,而且具有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意义.本文采用法学与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分析自然遗产的产权属性,指出了国家保护自然遗产的义务,在进一步探讨了我国自然遗产保护制度的缺陷以后,对国家自然遗产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的构建,以期对自然遗产的保护有所裨益.
自然遗产、产权、国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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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21(环境质量分析与评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4036435;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开放基金;全国第十届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地质大学备战项目cugtzb0714;中国地质大学科研创新基金
2007-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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