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07.03.004
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研究
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的好与坏,不仅关系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制定与出台,而且影响循环经济基本法的理解和执行.基于此,就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展开了综合研究,以期有助于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制定与执行.在比较研究国外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与综合分析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研究现状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中国循环经济的基本内涵以及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基本定位与基本内容,进而提出一种新的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从目前实践看,中国特色循环经济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是对生产和消费活动中物质能量流动方式的管理经济.中国循环经济建设应该从适度生产系统、适度消费系统和回收利用系统三个环节着手.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作为一部环境友好型经济法以及具有一定强制性与制裁性的促进法,应当按照适度生产-适度消费-回收利用这条主线进行立法架构.
中国、循环经济、基本法、立法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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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经济法、财政法)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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