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2104.2005.05.005
关于提高我国自然资源物权化程度的思考
自然资源物权是随着环境资源法和物权法的发展而逐渐进入人们视野的.与传统物权相比,自然资源物权是一组性质有别的权利总称,它在本质上具有物权属性,但也包含准物权的内容.可将其分为土地资源物权和其它自然资源物权.我国的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主要存在所有权虚化和抽象化、使用权物权化程度不高、土地资源使用权未得到切实保障等缺陷.应当通过强化和实现自然资源所有权、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使用权物权化来完善我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必须保障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有效实现,改进和完善自然资源的集体所有权;同时也要推进土地使用权和其它自然资源使用权的物权化,特别是扩大自然资源物权中公民使用权的范围,推进自然资源物权的具体化和制度化.
自然资源、物权、所有权、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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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司法部重点项目02SFB1014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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