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9727.2008.10.010
滕州市消除淋巴丝虫病的防治对策与效果评价
目的 分析评价滕州市消除淋巴丝虫病的防治对策. 方法收集滕州市历年来淋巴丝虫病防治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评价不同阶段的防治措施及效果. 结果防治前(1957年)流行病学调查,人群平均微丝蚴(mf)率为25.3%,慢性丝虫病患病率为5.95%,通过普查普治、重点查治、海群生药化食盐(以下简称"药盐")防治等一系列技术措施,于1975年mf率以行政村为单位均降至1%以下,在全国率先达到了基本消灭丝虫病的标准;丝虫基本消灭后,病原、蚊媒横向监测16年,mf率为0~0.12%,蚊媒幼丝虫自然感染率为0~0.61%,mf率和蚊媒幼丝虫自然感染率自末次病原阳性次年(1985年)起至1991年7年间均降为0.病原、蚊媒及血清学纵向监测16年,mf率、蚊媒幼丝虫自然感染率,在监测第1年时分别为0.43%和0.42%.至第7年后均降至0.人群丝虫抗体阳性率由监测第8年18.42%降至第16年时的5.84%;利用各种有效治疗方法对慢性丝虫病患者进行了系统治疗与照料,丝虫性淋巴水肿、乳糜尿和鞘膜积液的患病率由防治前的5.95%下降至基本消灭后第10年后的0.97%. 结论以消灭传染源为主导的综合防治策略尤其采用全民普服海群生"药盐"措施是实现消除丝虫病的关键.
丝虫病、微丝坳血症、海群生、传染源、纵向监测、横向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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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83.16(医学寄生虫学)
2008-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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