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6-3521.2021.09.008
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坚决破解"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科技成果评价要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把握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的特点,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角色定位,科学确定评价标准,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
《意见》指出,要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评议为主,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不涉及军工、国防等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要坚决破解科技成果评价中的"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创新科技成果评价工具和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发信息化评价工具.
科技成果评价、评价机制、指导意见
F204;G644;G311
2021-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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