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三驾马车』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推动人才创新成果产业化,需要统筹协调,形成三轮驱动、协同创新的强大合力.
要有更强的政策支点.早在1981年,针对科技成果处置权属等核心问题,美国颁布了《拜杜法案》,在科技成果和市场之间架起了快速通道.当前,我国虽然有了诸如《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开展深化中央及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及收益改革试点的通知》等政策法规,但还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拜杜法案》”,知识产权归属、收益改革等影响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瓶颈问题亟待化解.
创新成果产业化、三驾马车、驱动创新
F123.9;F3;F252
2015-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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