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对辞职申请未予批准不服能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吗
@@ 公务员段某,某行政机关副主任科员,2006年9月,他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公职的申请,任免机关因其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批准其辞职申请.段某不服,以任免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人事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段某所提事项不属于人事争议仲裁范围,决定不予受理.段某询问,公务员对辞职申请未予批准不服,能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吗?
人事争议仲裁、公务员、申请人
D922.11;D630.3;F272.92
2008-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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