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类及立法完善
由于区分标准不一而导致的关系错乱、边界模糊等原因,目前我国学界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类问题尚缺乏统一认识.以确定分类标准为切入点展开行为分类研究,对于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立法规定之完善,应当坚持现行“列举项”模式,同时可通过设立“援引性”规定对“兜底项”条款进行完善,但对于“沉迷网络”等“新增项”规定则应慎用.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不良行为、行为分类
39
2020-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1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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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不良行为、行为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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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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