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919.2009.06.020
浅析现代旅游业发展的相关立法问题——以宁波市为例
当前我国旅游业缺乏系统的立法规制,完善旅游立法是明确各方权责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需要.在旅游保险中,旅游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保险产品简单、监管体制落后等问题突出,旅游保险法律的不完善是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应当尽快健全立法,消除法律冲突,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建立统一有效的监管体制.
旅游业、旅游保险、旅游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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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92.7;D922.16;F276.3
2010-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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