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20.05.014
我国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的实践困境及破解之策
“双向保护原则”在实践中表现出重视涉罪未成年人的权利维护,弱化社会利益保护的倾向.现代社会的法律个人导向使得刑事司法实践日趋保护个体权利,而使得法律实践的社会效能在逐步弱化.以权利保护为导向的法律完善,造成法律“内卷化”的困境,也使得法律个人原则在实践中遭遇多重瓶颈.回归法律的双重原则,通过不断平衡权利保护和惩戒教育、恢复性司法实践的关系修复以及社会监护体系建设的完善,以期实现对未成年人“双向保护原则”实践困境的超越.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仍需置于具体情境中深入地分析,实现权利保护和秩序维护的双重目标,优化法律实践的效能.
双向保护原则、法律合作、法律个人、权利保护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与实践模式研究”项目编号:18BSH153
2020-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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