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9931.2014.08.012
论动漫制作发行者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构成-以喜羊羊“绑架烤羊”案为中心
未成年人作为特殊群体,其合法权益极易受到侵犯。由于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形式多样、难以规制,因此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存在诸多漏洞,其中动漫制作者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即缺少法律规制。本文拟以喜羊羊“绑架烤羊”案为切入点,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动漫制作者应当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责任的法理依据,以期引起人们对于动漫侵权行为的重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动漫制作者、未成年人、侵权行为、责任构成
J99;F8
201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9-63